鐵捲門的抗爭
Rolling
door of protest
*吳東穎、*陳暄如、*洪筱慈
WU
,TONY、CHEN ,HSUAN JU、HUNG , HSIAO TZU
摘要:
現今社會,專利權對於發明人來說是一個很重要的指標,因為有了專利權才可以保障發明人的權益,不僅可以讓自己免受他人侵犯之苦,也可以為自己的發明留存於世。只是當自己的專利被侵權時,就能藉由智慧財產局來做出判決,保護專利不備受侵權。
在這次的專利判決中,"系爭產品是否對系爭專利有所侵權”、”系爭產品是否需要給付系爭專利賠償費”、” 系爭專利申請專利範圍不具新穎性、不具進步性”對這三項產生了疑點,對於雙方的辯解,與法官的自由心證看來,雙方的爭議點很多而很多的地方也讓人看了模糊不清,在兩份判決書法官第一次上訴認定被告駁回中有充分正當理由及證據證明專利並非侵權,而原告第二次的上訴中法官就早以輕率的結案因最終被告給予模糊的理由不須賠償給原告。又本件判決基礎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及訴訟資料,核與本案之判斷不生影響,爰不予一一論駁。
本文將以商務、科技、管理,三方面來說明以上的疑點,以法官的自由心證、雙方給予的說明、與法規的部分來做討論。
關鍵字: 自由心證、專利侵權、訴訟
*致理技術學院商務科技管理系學生(通訊作者)
* Students, Department of Commerce Technology and
Management, Chihlee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聯絡方式:0956878980,betty71831@gmail.com,22050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1段3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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